公路法中所称的公路附属设施包括:1.道路标志:交通标志牌、引导标志、警示标志等。
公路法中所称的公路附属设施包括:
1. 道路标志:交通标志牌、引导标志、警示标志等。
2. 路面标线:车道线、停车标线、禁停线等。
3. 路灯:用于照明道路的路灯设备。
4. 护栏:用于保护道路两侧或中央的栏杆。
5. 护墙:用于隔离道路与周边环境的墙体。
6. 隧道:道路穿越山体或水下等地方的通道。
7. 桥梁:为连接道路的跨越河流、沟渠等的建筑物。
8. 隔离带:用于隔离车道或行人道的狭长区域。
9. 贯通设施:用于连接不同行驶方向的道路设施,如天桥、地下通道。
10. 绿化带:用于美化道路环境和降低交通噪音的绿化区域。
11. 减速设施:如减速带、减速隔离带等,用于降低车速和保证交通安全。
12. 公交站台:供公共交通工具停靠的设施。
13. 服务区:道路沿线为方便行车人员停车、休息、用餐等而设立的区域。
14. 加油站:供汽车加油、洗车等服务的设施。
15. 停车场:供车辆停放的区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