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其他原告合法权益的维护。特此请求法院判决。
【案由】交通肇事死亡
原告:[原告姓名]
住所地:[原告住所地]
被告:[被告姓名]
住所地:[被告住所地]
【事实和理由】
一、原告与被告系交通肇事案的当事人。
二、[事故发生地点及时间],原告驾驶[原告车辆信息]在[事故地点]正常行驶,被告驾驶[被告车辆信息]在同一交叉口右侧从小巷内驶出,与原告车辆相撞。
三、事故造成原告受伤,并导致被告患重伤,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亡。
四、根据现场勘查、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证人证言,可以确定被告的交通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结果。
五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,被告因违反交通规则并导致致人死亡负有主要责任,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。
六、被告对造成原告伤亡的行为拒不承认或推卸责任,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失与追诉成本,属恶意拖延诉讼状态,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。
【请求】
一、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中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全部赔偿责任,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、丧葬费、营养费、交通费、误工费、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[具体金额]元。
二、要求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,并支付拖延履行赔偿义务的迟延利息。
三、原告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。
四、其他原告合法权益的维护。
特此请求法院判决。
原告:[原告签名]
日期:[日期]
附言:请贵庭信赖为准摘录证物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