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,原告方并不满足于此,并向法庭提起了二次理赔诉讼。事故发生时,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过失,因此应该根据我方与原告方的过失程度进行责任的分担。这些损失应当由原告方自行承担,不能算作我方的赔偿范围内。应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和保险公司的理赔规定进行准确计算,并在法律范围内给予适当赔偿。希望法庭能够客观公正地审理此案,并依法判决。
尊敬的法院:
首先,我作为被告方,在车祸事故中我已经给予了原告方适当的赔偿。然而,原告方并不满足于此,并向法庭提起了二次理赔诉讼。在此,我作为被告方要对原告的诉求提出反驳和辩解。
针对原告方的诉求,我提出如下辩解和驳斥:
1. 责任认定:原告方主张我全权承担事故责任,但经过调查和证据收集,我认为事故责任并非完全由我承担。事故发生时,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过失,因此应该根据我方与原告方的过失程度进行责任的分担。
2. 损失认定:原告方在赔偿请求中列举了一系列的损失,但其中部分损失并非是事故直接原因所导致的。这些损失应当由原告方自行承担,不能算作我方的赔偿范围内。
3. 赔偿金额:针对原告方提出的赔偿金额,我认为其过高且不合理。应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和保险公司的理赔规定进行准确计算,并在法律范围内给予适当赔偿。
基于以上辩解和驳斥,我要求法庭做出以下判决:
1. 因为事故责任存在双方过失,应当按照各自过失程度划分责任比例,合理分摊事故责任。
2. 原告方列举的损失中,属于事故直接原因导致的部分,我愿意给予合理赔偿。但对于与事故无关的损失,我拒绝承担赔偿责任。
3. 根据实际损失和保险公司的理赔规定,合理计算赔偿金额,并以此作为最终赔偿数额。
最后,我郑重声明,作为被告方,我承认事故发生时存在一定的过失,并已经给予了原告方合理的赔偿。希望法庭能够客观公正地审理此案,并依法判决。
被告方:(个人/单位名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