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调整车辆购置税的公告》,自2017年1月1日起,新能源车的购置税政策继续实施。具体优惠政策如下:1.新能源车享受购置税减半优惠,即购买新能源车时,只需支付相应排量汽车应缴纳购置税的50%。对于购置税上述优惠政策不适用的车辆,依然按照原有的征收标准缴纳购置税。因此,未来的购置税优惠政策还可能有所调整和更新。
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调整车辆购置税的公告》,自2017年1月1日起,新能源车(包括纯电动车、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和燃料电池车)的购置税政策继续实施。
具体优惠政策如下:
1.新能源车享受购置税减半优惠,即购买新能源车时,只需支付相应排量汽车应缴纳购置税的50%。
2.购置纯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的个人消费者,按照车辆实际购置价格的10%征收车辆购置税。
3.购置燃料电池车的个人消费者,按照车辆实际购置价格的3%征收车辆购置税。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优惠政策仅适用于2009年以后首次登记的乘用车、客车和货车。对于购置税上述优惠政策不适用的车辆,依然按照原有的征收标准缴纳购置税。
此外,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工信部等三部委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(2012-2020年),到2020年,中国将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在乘用车市场中的比例,从2012年的1%提高到2020年的5%。因此,未来的购置税优惠政策还可能有所调整和更新。